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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四章 为民啊,你写了一部经典!(1 / 2)

江怀岩离开后,胡为民的嘴巴就没合拢过。

同事们问他有啥喜事,他也含糊过去了。

四千块钱啊!

虽然没到他的心理价位,但在八十年代初的国内,足够在燕京城买一套小点的四合院了!

不过,他也没有兴奋到失去理智。

毕竟双方只是达成口头意向,一没北影厂厂长点头,二没签订合同,说不定中间还有变数。

但怎么说呢,他把握其实还挺足的。

江怀岩那边,他回去后就和汪厂长说了这件事。

汪厂长没有批评他,反而夸了他办事得力。

只是另开一个武侠片项目不是小事,目前厂里上马的项目不少,《甜蜜蜜》还没卖出去,资金压力很大。

即使要拍,也要到明年了。

……

一天后,胡为民版的《芳华》终于完成初稿。

他大致估算了一下字数,大概有六万多,接近七万字。

算是他开始创作以来,字数最多的一部作品。

这部作品,是他寄予厚望,同时创作的比较顺利的一部作品。

当然,这里面有龚雪到功劳。

如果没有龚雪的亲身经历,他还要查不少资料。

如果让他自己给这篇小说打分的话,他觉得至少能得80分,最起码要比原版好。

他为了写这部小说,简直跟强迫症似的,每个字都要来回折腾好几遍,不找到最贴切的那个词决不罢休。光看文字就能感觉到那种死磕的劲儿,文笔这块儿绝对稳了。

再说故事本身,三观正但不教条,把战争的惨烈和人们对和平的渴望都写活了。

小说里面的人物特别真实,不是那种脸谱化的英雄,而是有优点也有缺点的普通人。剧情设计得很巧妙,既不会让人觉得老套,又特别接地气,完全符合现实逻辑。

整理好初稿后,他联系到了朱盛昌,约好了见面时间。

次日周末,朱盛昌顾不得休假,一大早就座公交车跑到了燕大。

在门口登记过后,他小步慢跑,气喘吁吁地跑到了朗润园。

朗润园他也来过几次,可每来一次,都会泛起浓浓的羡慕之色。

这里环境可太好了,和他住的地方比,简直一个天一个地。

不过想想这里住的都是燕大的教授,倒也不至于心生嫉妒。

至于胡为民为什么能住这儿……哼哼,要是《芳华》让他满意,他没有意见,要是不满意,不妨碍他心里??。

“咚咚咚。”

敲门声响起没多久,胡为民打开门。

“朱老师,请进。”

“为民,冒昧打扰。这是我们编辑部的一点心意,还请收下。”

“哎呦喂,朱老师怎么还带东西,不行,我不能收!”

“为民,就是些点心,不贵的。”

一番推让,胡为民只能收下。

招呼朱盛昌坐下,胡为民又亲自为他端茶倒水,

“我平日里也不怎么喝茶,还好之前有人送了点碧螺春,希望朱老师不要介意。”

“挺好,我对茶叶没什么讲究。”

朱盛昌接过茶水,心里热乎乎的。

“为民,稿子写好了吗?快拿出来让我看一看!”

胡为民见他一来就要看稿子,一副工作为重的样子,便也乐呵呵地去里屋取出《芳华》的初稿。

当厚厚一沓手稿摆在朱盛昌面前,他双眼放光,就像眼前摆放的是稀世珍宝一般。

“为民,我先稿子,看完咱们再聊。”

说完,朱盛昌已经翻开手稿,认真阅读起来。

胡为民微微一笑,回想起此番创作。

他搞的这个《芳华》,说是\"新编\"还真不是随便说说的。

胡为民最看不上那些直接照抄原着的文抄公了——开什么玩笑,时代都不一样了,价值观能一样吗?

八十年代的人和后世的人,看同一件事能是一个角度吗?

所以光会抄袭肯定写不出好东西。

就比如他之前写的《甜蜜蜜》和《孩子王》,除了名字一样,其他都变了样。

他这本《芳华》同样如此,虽然用了和原着一样的名字,但内容可差远了。

就比如男主人公刘峰,原版他因为被林丁丁诬陷,最终被开除出文工团,由“好人”瞬间人设崩塌,最终不得不下放连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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